当前位置: 华山 >> 华山历史发展 >> 血泪教训25起26人死亡,江苏镇江交警
年4月3日江苏镇江丹徒交警发布多起涉电动车电动车典型交通事故,血泪教训!
因其价格低廉、骑行方便、低碳环保成为人们的最佳出行方式之一
但有部分厂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
导致电动车速度快
稳定性和制动效果差
且非机动车驾驶人未经专业培训
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不断上升
小编带大家梳理一下今年以来
丹徒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吧
闯红灯
年1月22日上午,魏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宝堰镇团结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驶至该路与镇荣公路交叉路口时,与由南向北通过路口白色轿车、车发生碰撞事故,致魏某受伤,两车受损。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年02月24日下午,孙某驾驶电动自行沿长香东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行驶至事发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与由北向南通过路口的红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孙某受伤。
年1月10日下午,路面因雨潮湿,姚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华山街由南向北行驶,闯红灯直行时,与由东向南左转弯通过路口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姚某受伤,两车损坏。
危险警示录:
雨天、雪天、雾天恶劣天气道路情况比较复杂,在道路上行驶时,一要注意减速,二要通过路口时,要仔细观察路口动态和路况信号灯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横过道路
年02月20日上午,孙某驾驶的轿车,沿辛三线由西往东行驶,因江某骑电动车横过马路,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两车损坏,江某受伤。
在驾驶非机动车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电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既能保证自身安全,也对他人生命安全负责。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年1月8日16时5分许,汤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九华山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驶至长香中大道交叉路口往对面小区入口处直行时,与由西向东行驶张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相撞事故,致使汤某受伤,两车损坏。
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要按照规定车道行驶,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未让行
年1月14日下午,世业镇中学路与江洲北路交叉路口无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控制。吴某驾驶红色电动三轮车沿江洲北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驶至该路与中学路交叉路口时,未能在路口外慢行,与由南向北行经路口杨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使吴某受伤,两车损坏。
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在路口外要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疏于观察
年1月16日晚,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长香东大道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当车行驶至该路杨巷村路段时,撞上同方向停放在非机动车道内徐某所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尾部,致使沈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危险警示录:
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正确佩戴摩托车安全头盔可使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40%,头部受伤的重伤风险降低70%。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起到同样的保护作用。
年丹徒境内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起,事故总数的32.9%,死亡事故25起,造成死亡26人
这些发生在我们身边的
电动车交通事故案例
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令人恐惧的并不是事故现场
而是对规则和法律的漠视
前车之鉴,后车之戒
敬畏生命,你我做起
拒绝危险行车
规范电动车驾乘
文明参与交通
从你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