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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华山中学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28 15:52: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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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华山中学年招生简章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零择校”、“零择班”的要求,深入推进年招生工作,依据济南市、历城区教体局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招生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范围

1、根据公办初中学校“整体对口直升”的招生政策,华山中学年招生范围为具备华山街道辖区华山小学、华山第二小学、盖佳学校、宋刘小学及前张小学六年级在册学籍且现居住在丑父路以西的学生。具有以上学校学籍但已在丑父路以东购房且已实际入住的学生、以及安置回迁房为丑父路以东小区的学生,依据划片招生原则,到华山二中报到入学。

2、华山街道以上辖区学校以外的六年级毕业学生,监护人具有辖区学校学区内房产,户籍登记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户籍在华山辖区,在学区内有房产且长期实际居住;丑父路以西新建居住区业主,所购住宅经综合验收交付且实际入住后,可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上初二的可申请转学,初三不受理转学申请。(具备户籍迁移条件的,须将户籍同步迁入;所购住宅未入住的,不具备申请入学条件)。

招生安排

(一)华山辖区对口小学招生

7月8日上午8:00,各对口直升学校六年级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和一名学生家长到华山中学报到注册、提交材料,同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具有辖区落户房产的非对口学校学生招生

1、受理条件:具有华山辖区丑父路以西小区房产且已落户,户籍登记信息与房产信息一致,在辖区内长期实际居住的非辖区对口直升学校的学生;具有以上房产,但户口房产不一致的可先予以申报登记;丑父路以西,华山辖区新建小区已交付且已实际入住的业主子女。初三不受理转学申请。

2、受理时间:

7月9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7月10日:上午8:30-11:30。

3、受理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华山中学招生办公室(八年级1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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